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4项与
工业机器人相关的新增国家推荐标准,这4项标准均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GB/T 39004-2020工业
机器人电磁兼容设计规范》规定了
工业机器人的示教器、控制柜、机器人本体、工业机器人的印制电路板(PCB)的电磁兼容(EMC)设计及文档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等。
《GB/T39005-2020工业机器人视觉集成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包含
工业机器人视觉集成系统的定义、分类、组成、安装要求、通信协议、系统功能以及系统性能要求等主要内容,并根据工业机器人视觉行业内部的典型
应用案例进行提炼和总结,主要起草单位包括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瓿达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等。
《GB/T 39006-2020工业机器人特殊气候环境可靠性要求和测试方法》规定了
工业机器人特殊气候环境可靠性(如高温、低温、高湿、盐雾等)的要求和测试方法,适用于工业机器人及其零部件,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
《GB/T 39007-2020基于可编程控制器的
工业机器人运动控制规范》规定了基于可编程控制器的工业机器人运动控制功能块的参数、表达形式、功能覆盖的要求及功能块的证实方法,适用于基于可编程控制器的工业机器人实现运动控制的功能块和运动控制软件的设计,主要起草单位包括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等。